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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公司服务“货不对板”,记者上门采访被吼“滚出去”


读特新闻 2024-03-18 关键词: 家政用人纠纷



推荐的是A阿姨,面试的是B阿姨,上岗的是C阿姨;合同一签订,阿姨就“生病”,迟迟不到岗;谈好要带娃,尿片都不会换;合同无法履行拒绝退款……连日来,读特新闻记者在一个近30人的维权群中,听了许多请阿姨的烦心事。而这些雇主所请的阿姨,是通过注册地一致的两家中介公司介绍的。记者实地探访,负责人让记者“滚”。

推荐的是A 面试的是B 上门的是C

读特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些雇主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到“畅享到家”请阿姨的。

雇主张女士介绍,2023年1月,她因为生二胎的原因急切想找一个阿姨照顾孩子。在单位的妈妈群里,同事为张女士推荐了畅享到家的负责人耿某。在添加微信后,耿某为张女士推荐了符合需求的A阿姨,并向张女士发了其前雇主给A阿姨的锦旗和感谢信,这让张女士觉得“靠谱”。

次日,张女士到达畅享到家面试阿姨时,与她见面的却并非原先推荐的A阿姨,而是B阿姨。张女士回忆,当时B阿姨一番侃侃而谈自我推荐,耿某也在一旁肯定B阿姨是公司最好的阿姨。最终,三方签订了一份三方电子合同,甲方为张女士,乙方为B阿姨,丙方“畅享到家”,中介费为7200 元。

付款后,张女士发现签合同时公司为“畅享到家”,而收款方却是“心心宝贝母婴护理”,当时便起了疑心。而在之后的交流中,张女士还发现,不仅阿姨简历上写着“心心宝贝”,该阿姨服务的经历和耿某的说辞也存在不一致。

去年2月2日,阿姨按照合同规定上门服务。张女士却惊讶地发现这并不是当天面试的B阿姨。眼前这个上门的C阿姨不仅身材更矮小,而且普通话不流利,“这个派过来的阿姨连换纸尿裤都不会,我们当时就报警了。但事发地在宝安,而耿某的公司在南山,警察表示管不了。”随后,张女士找耿某退款,但遭到拒绝。

合同生效了 阿姨“生病”了

雇主谭先生表示,他在今年1月中旬在畅享到家面试到合适保姆后,签约并支付了“买二送一”共三年的中介费11600元。谭先生了解到,因有人介绍耿某是此前是妇产科的医务人员,同为妇产科医生的妻子对其十分信任。

根据谭先生出示的合同,他与畅享到家的合同于今年1月29日生效。但在春节前,耿某称谭先生欲雇佣的阿姨得甲流,需等到节后后才能到岗。但直到元宵节过后,该阿姨依旧处于“消失”状态。后经过协商,畅享到家介绍了一位新的阿姨,谭先生表示需保留重新为新阿姨做体检的权利,并要求公司因阿姨未能到岗退还部分费用,但畅享到家却一直拖延新合同的签约。

谭先生还透露,他在2月21日与中介方客服的通话中,中介方自我介绍时两次说自己是“心心宝贝”的,后才改口为“畅享家政”。目前,谭先生已经向12315投诉,现在诉求被分拨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但还没有收到回复。

“畅享到家”和“心心宝贝”注册地址一致

雇主王小姐与耿某也打过交道,不过,她签合同的家政公司是”心心宝贝“。据介绍,王小姐在2021年10月1日与心心宝贝中介签订服务合约,共支付中介服务费与阿姨保险共7200元。但阿姨上工当天是“带病工作”,经验欠缺,要用热牛奶喂2月龄的婴儿。各种原因交织,王小姐最终将阿姨退还给心心宝贝,并多次要求耿某退款却遭其言语辱骂,至今仍然没有拿到退款。

不同的雇主、不同的中介公司,相同的“耿某”,“畅享到家”和“心心宝贝”到底是什么关系?

据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雇主们所说的收款方“心心宝贝母婴护理”全名为深圳市心心宝贝母婴护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大股东耿某持股80%,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长。

“畅享到家”全称畅享到家(深圳)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法人张燕100%持股。读特记者发现,根据企查查的公开信息,“畅享到家”和“心心宝贝”两家公司注册地点完全一致,均为深圳市南山区恒大天璟A2405。

初次采访:“你应该去报道客户怎么样捣乱的”

3月14日下午,记者起初以消费者的名义拨打耿某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记者询问对方家政人员的资质健康情况,耿某在电话里说:“我们的阿姨手续齐全,体检报告齐全,随时可以上岗工作。”同时,耿某亲口向记者透露她曾经是一名医生。

随后,记者更换了手机再次拨通“畅享到家”耿某的电话,围绕前文所述雇主反映的问题表达了采访意图。耿某随即问记者:“你是哪位,叫什么名字?”当记者表明身份后,一名自称是律师的男性拿过耿某的电话与记者对话,其在电话中称:“现在客户的收入很不稳定,他们用各种方法想退钱或者是不接受阿姨,你应该去报道客户怎么样捣乱的。”

这位“律师”介绍,“我与这家公司(畅享到家)打交道有两年以上,他们帮助了很多贫穷地区的阿姨就业。”但其同时表示,“这么短时间收集不了证据(帮助贫困地区的阿姨就业的证据)”。而当记者追问“畅享到家”和“心心宝贝”的关系时,对方则直接挂断电话。

实地探访:负责人在电话中让记者“滚”出公司

3月15日下午,记者与前文所述雇主谭先生一同来到“畅享到家”注册地点。在得到工作人员的许可后,记者进入公司。公司里有4位阿姨正坐着等待派单,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耿某刚刚离开公司。

记者与谭先生随即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对接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刚刚上岗,对之前的情况不清楚,并随即通知了负责人耿某。

在公司内,记者发现有不少印着“心心宝贝”的各类获奖证明,并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两家公司实则是同一家公司。店内员工表示,她经手的很多文件都写着“心心宝贝”。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证实,目前来找阿姨的客户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过来的。

随后,记者从等待派单的阿姨口中得知,她是通过抖音平台看到的招聘信息过来工作。而当读特记者问起这里是否有帮助贫困阿姨找工作时,现场工作人员笑着反问记者,“你看看这几个阿姨的穿着,像贫困地区的吗?”

工作人员在拨通了耿某的电话后,记者再次在电话中询问“畅享到家”是否存在雇主集中投诉的问题,耿某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你现在给我滚出去!”

律师:有悖诚信原则 侵害消费者权利

针对畅享到家以上种种行为,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消费者投诉的涉事家政公司以优质服务人员作为营销亮点吸引客户签约交费,实际提供服务的却非推介的人员;签约主体和收费主体不一致;收费后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缩水;终止服务不退还预付款……这些行为都有悖诚信原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市场监管机关亦可给予行政处罚。潘翔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机关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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